根据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招聘相关通告等工作安排,经资格审查、考核和考察环节,现将杨广铭等27名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3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8月13日17时前直接送达开元官方网站法学院(花江校区4创1号楼302室);不署真实姓名、不留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聘用程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原则上,拟聘用人员于公示期结束后1个月之内签约入职,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0773-2319230。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