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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招聘通告

2025年07月21日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需要,学院决定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性质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5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信息详见附件1。招聘对象为2025届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相关学位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

(二)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届时统一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学校科研助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勤奋踏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工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和处理办公室基本事务能力;

4.具有学院各平台、科研项目所涉相关专业背景;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限报1个岗位,请于2025年7月27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962538128@qq.com,注明“2025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代码+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证、学位证等(在读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考核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3.学院具体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报名材料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核

学院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三)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原则上,拟聘用人员于获得相关学位学历证后1个月之内签约入职,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信息在开元官方网站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官网(/dept9/)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773-2305515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5年7月21日

附件1:科研助理招聘岗位情况表.docx

附件2: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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